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99.9.19凡那比颱風院所受災相關事項目前處理原則(院所部分)

一、受災民眾就醫:   
    受災民眾健保IC卡毀損,無法使用,請院所依據健保IC卡例外就醫程序,填寫「例外就醫名冊」申報。


    1.受災院所電腦泡水、資料毀損,無法申報時,健保局會按院所最近6個月平均核付金額計算,如未達6個月按實際核付費用月數計算,依8折核付。」如院所需要已申報資料,請去函健保局高屏業務組申請。(IC卡上傳資料擷取申請單,如下圖


   2.9/18、9/19 IC卡資料24小時內無法上傳,健保局會自動取消檢核,勿需去文報備。    
   3.受災院所電腦泡水,需要IC卡資料,可去函健保局申請。

三、病歷資料受損:
    受災院所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備並依衛生主管機關要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實際淹水照片、病歷毀損照片…) 同意後,再向健保局高屏業務組報備。


四、醫療費用申報作業:    
    受災院所暨受災民眾等其他相關申報規定(如:給付類別、健保卡IC就醫序號等)待衛生署公告後辦理。 
二、IC卡無法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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