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國泰人壽團體保險新案優惠(請以此附件為新版本)

公告:
有關國泰人壽團體保險新案優惠 G14588-3 案,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調漲保費費率,團險保費調漲幅度為 15% 。

說明:
團險自繳件G14588-3案內容,本會自民國91年8月1日起與國泰人壽簽訂契約推行至今,已有八年之久的時間,歷年團險理賠率始終居高不下,此案保險公司仍未調漲過保費費率,但礙於此案目前已造成保險公司嚴重虧損恐無法順利繼續運作之故,保險公司依據契約內容向本會提出保費調漲20%及民國99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等條件要求,希望本會能依其契約履行之;但本會因考量全體會員的權利福祉等問題,幾經多次善意的協商及溝通後,保險公司最後同意本會「僅調漲保費費率幅度為15%,並延後至民國100年1月1日起再行正式公告實施調漲措施,雙方為得以持續維持及保有繼續長期合作的關係及全體會員之福祉,達雙方雙贏的局面,本會未來也將更積極宣導及推廣,讓會員更了解認識團險重要」;依據本會與保險公司所簽訂的保險契約內容(保險有效期間1年1約)有明確載明,保險公司得根據理賠經驗調整保險費費率,得於每年審視一次團險案。


1.牙醫師新案自繳件99年保費調漲說明
2.國泰人壽團險契約條款.pdf  
3.自繳件信用卡授權書.doc  
4.牙醫師投保同意書-新版990701.doc
5.牙醫師團體保險新案10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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