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藥學部、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依筆畫順序排列)
四、說明:配合《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及相關子法將於113年正式實施,為協助各界了解相關措施和準備,爰辦理分區說明會。
五、參與對象: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專業團體、保險業者。
六、報名方式:各機構以2名為原則,即日起採網路報名,額滿即止。
七、場次資訊:
場次:北部場 日期:113年1月3日(三) 時間:14:00-16:20 人數:150人 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6樓第一會議室(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
場次:南部場 日期:113年1月5日(五) 時間:14:00-16:20 人數:100人 地點:高雄市立聯合醫院4樓階梯教室(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
場次:中部場 日期:113年1月10日(三) 時間:14:00-16:20 人數:150人 地點:臺中榮民總醫院研究大樓1樓 第二會場(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
場次:東部場 日期:113年1月16日(二) 時間:14:00-16:20 人數:100人 地點:花蓮慈濟醫院協力樓2樓 和氣會議室(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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