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日 星期日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0年5月1日生效。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及「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附件
有關牙醫部分請參閱附件之第5頁與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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